普及得太好了!说出了我觉得平台做法欠妥,又不能说清楚的法律依据。再次见识了有专业知识的极大优势!否则,对着用强权制定规则的“平台”只有生气和投诉无门的感觉,像极了在衙门里和与之互利的地主去声张一位普通公民权利时的无力感,还被一帮看热闹、推墙的八卦者叫嚣着扔石头!问题是他们同时边马不停蹄地吸血着被他们口诛、讨伐的人的方子。老师们,你想保护自己的“心血”,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觉得怕泄露影响后续挣钱,可以首次就提价,免得泄露了后悔。本就是卖方子的,还不允许学生用买来的商品,再拿出来教别人吗?可供买卖的商品,又拿道德来约束个啥?你们传授的,不也是从前人那学来的吗?那你比你们老师挣得多,他们是不是可以持续向你收学费?或声讨你不应该把他教你的广而告之?既然是当商品出售的,就请考虑这可能不再是什么独家秘密了,应该考虑的是,你觉得自己把价格卖得合不合自己心意?那些什么只为了普惠学生的一些高大口号,都是虚伪。真正崇高到想悬壶济世的,不会秘而不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