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性材料(麵粉、奶粉...等) | 直接法配方 |
濕性材料(蛋、牛奶...等) | 直接法配方 |
將直接法配方中乾性材料(麵粉、奶粉...等)和濕性材料(蛋、牛奶...等)的重量加總。
加總重量乘以20%-25%為湯種的總重量。
製作湯種的 水(or鮮奶):麵粉 的比例為 5:1 ,所以用湯種總重量乘以 5/6 為 水(or鮮奶) 的重量,用湯種總重量乘以 1/6 則為所需麵粉的重量。
從原配方中將湯種麵團使用的麵粉和水(or鮮奶) 的份量扣除,剩餘的材料加上已經完成的湯種麵團,為製作主麵團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