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对煎炸的东西情有独钟,除了因为比较香口,还因为这是从小到大一直被禁止的东西。在广州那种“湿热”的地方,凡是煎炸的东西都是上火的,一年吃一次也不行,即使过年过节也不给吃。小的时候曾经在过年的时候在外婆家的阳台偷吃炸的油角,被大人发现,少不了一顿打骂。现在回想起来,为了油角而被收拾,太不值得了,因为油角根本就不好吃,现在白送我都不吃!
从记事开始,就没在家吃过什么煎炸的东西。记忆中吃得最爽的,莫过于高中时学校后门的“走鬼”(流动无牌小贩)卖的一元一个的炸香蕉与炸芋头。谁知道好景不长,没卖两个星期,就不知道因为客源不足还是城管的关系而销声匿迹了。有时想想,煎炸的东西不给吃,牛肉说是“热”的,海鲜就说是“毒”的,连榴莲荔枝等水果都是上火的。仔细数下来,能吃的其实根本没几样!这个不给吃,那个不给吃,这样做人有什么乐趣呢?比囚犯还囚犯!越是禁止就越是想吃,现在在巴黎这个几乎没有夏天,狂吃辣椒也不会上火的地方,赶紧能塞就塞,把这辈子没吃过的煎炸之物都先过一次嘴瘾,不然就太对不起自己了。外面没得卖,那就自己动手做。去超市买一大罐最便宜的葵花籽油回来,没事在家想着法子换着方法来做炸的东西——已有的菜式当然要试,没有的就自己发明出来。把过去一直被禁止的食物吃到吐,心理总算平衡了。
今天在家看着还剩有一罐椰子汁,于是开动脑筋恶搞了一个东南亚风味的菜——咖喱鸡扒,炸的鸡扒松嫩香脆,又带有浓香的咖喱汁,超级下饭。既能饱煎炸食物的口福,又能满足饭桶狂吃饭的愿望,真所谓一举两得!唯一可惜的就是今天的
减肥任务又泡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