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贴士
林夕写:“还没为你把红豆,熬成缠绵的伤口……”这许多年他写了多少铭心刻骨的好句子,赚足痴情男女的眼泪,我却始终认为这一句最好。KTV里小女生幽幽唱,每个转音都天衣合缝,却不由得闭起耳朵,总觉得这样好的词该与天籁之音相配,王菲的声音里有仙气,是绝配。所以这首《红豆》之于我是有洁癖的,矫情地以为好东西若是泛滥,就是暴殄天物了。
红豆与伤口,精彩处是他这样作比,想象力非凡。那时候他还年轻,还在说“伤口”,如今他从男人变成老男人,红尘滚滚中走一遭,是否还能将伤口轻易示人?应该是学了聪明,把新伤旧疤伪装成嘴角一抹苦笑,所以才敢写:“如让我不再送花,伤口应已结疤。一生一世等一天需要代价……”
将伤口示人,也是需要勇气的,年轻男女的爱恨太锋利,皮肉又太薄,一拥抱便受伤。何其勇敢,伤口掀起一道大红里子,忍了疼还要若无其事地相爱。身边有一男友,性子烈,曾追求一女孩未果,我亲见少年时的他用圆规尖扎进胳膊,写出女孩名字,殷红的血渗出来,那是他的军功章。后来长大,摆脱不了浪荡子的天性,在国外与短暂相识的女友闪电登记结婚,昭告天下,不消几月又闪电离婚。大跌眼镜之后反觉释然,他作风一贯如此,若之后浪子回头,做个相妻教子的规矩男人反倒奇怪,有些人血液里有风,喜欢横冲直撞,一动情定要杀出一条血路来,否则怎么会过瘾?
太多人学了乖,心里横一把精明的算盘,加减乘除、四舍五入,最懂得自己的行情,哪里肯轻易折了本。于是成年的爱情像一碗速食拉面,包装花哨华美,冲泡浓香扑鼻,亦用过即弃,谁躲在垃圾桶哭泣,又是谁不敢回头盼顾张望,早已不复重要。重要的是这种桥段亲眼见得太多,血淋淋、硬生生,沉闷的一拳下去,淤痕由青渐紫,反而不再疼。所以现在已没有多少人,肯敞开心扉迎接你一刀刺下去的鲜血喷溅,真正舍得出、豁出去的爱恋与伤口,才让人记忆犹新。人常说残酷青春,原来青春里的爱情都是嗜血的。
莫不如在夏日的午后来一碗红豆沙,好像彼时爱恋,经过时光熬煮,升华记忆,过滤悲喜,只留下这一碗暗红来祭奠,往事浓稠得化不开,舀一勺入喉,清甜沁凉,一口口吞咽下去的,都是甜蜜伤口。